為什么要停止核發標志
環保部、公安部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6〕2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環保部門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自8月16日起,長沙市停止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環保部門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是否意味著機動車不用接受排氣污染檢測了?長沙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中心副主任張弩介紹,“只是不再發放檢驗合格的標志,尾氣檢驗依然進行”。
車主以后如何辦理環檢
一、環檢周期。機動車生產企業和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依據《大氣法》規定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機動車環檢周期與安檢周期一致。
二、環檢程序。需定期排放檢驗的機動車仍上線檢測,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將排放檢驗數據和電子檢驗報告上傳環保部門,出具由環保部門統一編碼的排放檢驗報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將排放檢驗合格報告拍照后,通過其監管系統上傳公安交管部門,對未經定期排放檢驗合格的機動車,公安交管部門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三、環檢收費。檢驗機構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檢驗費用,在業務大廳明顯位置公示收費依據和標準,并在收費憑證上分別注明安全技術檢驗和排放檢驗收費金額。
對黃標車淘汰有什么影響
雖停止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但黃標車(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按照《通知》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那么,這次停止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后,對這些限行規定是否會做出什么樣的相應調整呢?本報將及時予以關注。
將推行機動車異地檢驗
按照《通知》要求,推行機動車異地檢驗。明確在全省(區、市)范圍內異地檢驗,無需辦理委托手續。2017年底前,建成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的機動車排污監管平臺,屆時將取消環檢異地委托手續。
推行便民檢驗服務。鼓勵檢驗機構通過微信或短信平臺、電話、網絡等方式,開展預約檢驗業務,開設專門的預約檢驗通道、窗口,做到隨到隨檢;逐步完善服務指示標志、辦事流程指南、大廳服務設施、設置引導指示標志,公示業務流程,增加免費導辦人員,維護良好檢測秩序,杜絕非法中介擾民行為。
尾氣合格后資料上傳有關部門
環境保護部門依照《大氣法》建立并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制度,機動車生產企業和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依法進行機動車排放檢驗。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嚴格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標準要求,并將排放檢驗數據和電子檢驗報告上傳環保部門,出具由環保部門統一編碼的排放檢驗報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將排放檢驗合格報告拍照后,通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監管系統上傳公安交管部門,對未經定期排放檢驗合格的機動車,不予出具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公安交管部門對無定期排放檢驗合格報告的機動車,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可對路上行駛車輛遙感監督抽測
環保部門要在車輛集中停放地、維修地重點加強對貨運車、公交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旅游車等車輛的監督抽測工作。公安交管部門在不影響正常通行的情況下,要支持配合環保部門采用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進行監督抽測。對監督抽測不合格的車輛,環保部門要通知車主予以改正并復檢,及時公開逾期不復檢車輛的車牌、車型等信息。公安交管部門要依法查處無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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